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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鏡下焦面處有可更換的不同孔徑的物鏡
電子束穿過樣品,通過電子透鏡聚焦所成的放大圖像,人眼直
接不可見,只有通過樣品的電子束打在熒光物質上產生較長的光波
才能呈現可見的圖像,電子束可使照相底片乳膠感光,故圖像可記
錄于照像底板上。
(1)成像放大系統:物鏡的放大倍率一般為100倍。通過物
鏡聚焦形成的中問像,下面有一個或二個中間鏡及投影鏡。中間像
經過中間鏡和投影鏡進一步放大并把像投在熒光屏或照相底片上。
在物鏡的下焦面處有可更換的不同孔徑的物鏡活動光欄(其作用是
限制物鏡孔徑角,提高像的反差)。
(2)觀察記錄系統:鏡筒下方有視窗,通過視窗可觀察熒光屏
上的圖像。當需要照相記錄時,可將熒光屏中央部位的小熒光屏活
動板翻起90°,圖像即直接投在照相底片上。照相底片位于熒光屏
下的照相室,其上也有隔離閥門,在取換底片時會關閉,不影響其
余部分的真空度。
攝片與光學放大
光鏡常是觀察研究后,攝片作為記錄,而電鏡則多重視于攝片
后的研究,因為在熒光屏上長時間仔細觀察會使樣品在電子束作用
下發生變化或樣品受到污染,并且熒光屏乳膠顆粒粗,不如照片提
供的細節多,故比較重視及時攝片,以便仔細研究。光鏡由于受其
分辨本領限制,攝片大多數不做進一步的光學放大,而電鏡常需要
做進一步光學放大(通常為2一3倍,一般不超過10倍),以便得到
更多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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